对电商扶贫热的冷思考
“电商扶贫”就是这样吗?作为农村电商的一线实践者,我们坚信互联网的力量正在促进乡村发展,但是对于目前的看到的一些“电商扶贫”做法,却有“淡淡的忧伤”。
销售农产品才可以扶贫、才可以使农民增收,这是在农民特定生产力、生产要素、生产条件的前提下的路径设计,其背后的逻辑更多在于如何让农民生产力与农村现有资源套现,实现新的价值,促进农民增收。现实情况下,刨除贫困人群自身个体情况,贫困地区大部分在农耕经济与工业经济时代难以发展,多数生产条件“恶劣”,受到各种条件制约。
农村电商的基础设施建设,是打通农村与城市新连接渠道的有效载体,在“信息流、物流、交易流”实现互联的背景下,电商自然会促进农民增收。在农村电商的实践中,我们看到,由于青年返乡创业,乡村风俗、风景、老手艺成为新的流通介质,实现市场价值的匹配。这和以往农民大部分情况下只有选择进城,用自己的一身力气打工换取劳动力价值是一样的道理。
去年底在丽水举办的第三届中国淘宝村高峰论坛,700多个淘宝村让我们对电商的草根生命力、赋能“三农”效果刮目相看,但是“农产品主打”的淘宝村寥寥无几,更何况农产品上行本来就是一个“瓷器活”,连“专业选手”也不一定可以胜任。
培训农民贫困户开网店,在互联网上销售农产品“脱贫”,在现实中成功的概率极低。在互联网信息对称、农村电商打通交易的大势下,挖掘贫困户的“优势生产力”“剩余资源”是电商扶贫一个有效的实现场景。比如,一户贫困户只要养好10只鸡,让它们正常产蛋,按2元一只的价格出售,就可以基本脱贫。而这样的生产模式,是更适宜农村本身的生产资源匹配的。也就是说,养鸡才是农民拿手的,同时“小而美”也是可以避免生产风险的。又比如,乡村农家乐、民宿的兴起与农村生产力激活,与移动互联网分享、在线预订旅游电商,也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将互联网新兴工具进行利用,乡村将得到前所未有的机遇。
但有人会问:但是农民还是不会卖鸡蛋呀?那是因为销售路径中的角色缺失,电商扶贫更为需要建设的是“辅助性平台与服务体系”,完成贫困农民自己无法完成的“产品拍摄、网络传播、在线交易、物流打包”等,而不是改变农民的分工角色。
哪些路径容易实现呢?建议开展扶贫干部、乡镇工作人员、村支书、大学生村官等角色的互联网工具基础使用,特别是社群的推广与营销,协助乡村与城市的“线上线下”连接,同时扎实做好“物流与商流”的协同发展。去年丽水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为大学生村官做“互联网+”美丽乡村培训,很多大学生村官反馈,有城里的亲戚朋友委托找寻乡村特产的经历。为何不主动出击,做好乡村特产的互联网推荐呢?他们直言,最大原因是做互联网载体引导的帮扶工作还不到位。
商务部部长助理王炳南日前在介绍农村电商发展现状时说,随着政府推动和社会资本的介入,农村电商发展迅猛。到目前为止,我国共有涉农网站3万多家,其中电子商务网站3000多家,2015年农村地区网购交易额达到3530亿元,同比增长了96%。此外,目前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1505亿元,发展农村网民达到5659万人,新增网店达到118万家,在全国1000个县里,已经建成了25万个电商村级服务点。
互联网下沉必然造就激活乡村资源的趋势与机遇,但是采用哪种模式与姿势?需要更多理性的思考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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