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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开启 行业迎来新一轮洗牌

来源:中国县域电子商务孵化联盟发布时间:2016/12/26 13:53:00点击量:

2016年是互联网金融名副其实的监管元年,从2016年1月份至今国务院、保监会、央行以及相关监管机构共 计出台全国性政策法规文件达11项,尤其是《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细则的相继出台,使得网贷平台的监管思路逐渐明朗。

监管层态度的转变早有迹象。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而在2014年和2015年均提到了“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随后今年4月,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国务院17部委共同参与其中,拉开了互联网金融行业最严监管的大幕。

协会成立

3月2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上海举行成立大会。作为互联网金融行业首个“国字头”的自律组织,其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组建的一级协会,于2014年4月获得国务院批复。

这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经过多年的“野蛮生长”,终于找到了“娘家”。业内人士认为,协会的成立让从业者有了归属感。作为国字号的自律机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成立,能够进一步提振投资人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信心。

协会成立以来,不断推进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制度与规范的完善,同时搭建了“中国互联网金融信息举报平台”,辅助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其推出的日常合规培训课程,也为监管机构和企业搭建了沟通的平台。在下属各专业委员会陆续宣告成立后,后续动作可以期待。

网贷洗牌

8月,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网贷行业正式进入监管时代。

《暂行办法》明确了网贷平台的信息中介定位,同时对网贷主管机构银监会和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职能进行了分工,实行“双负责”原则。

此外,还明确了实行备案制管理,以及网贷资金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第三方存管制度。同时,《暂行办法》还明确规定了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贷机构及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余额上限。

网贷机构有12个月的调整期。在此期间,大部分平台都面临着整改、转型乃至清盘的压力。

专项整治

10月,国务院17部委联合公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与此同时,一行三会也出台了细分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包括第三方支付、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和互联网保险。此外,工商总局也发布了互联网金融广告整治方案。

根据《方案》的时间表安排,2016年7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应完成摸底排查工作;2016年11月底前,各监管部门应完成清理整顿工作,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和业务活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2017年3月底前,相关部门形成报告和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议,由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报国务院。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最终确定由人民银行牵头开展,17部委共同参与,被业内解读为“最严监管”。目前,专项政治工作已经进入清理整顿阶段,业内预计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行业会迎来新一轮的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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