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名单公布
近日,人社部在各地择优推荐基础上,确定了第三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在此前的2012年和2014年,人社部已经确定了两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第三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名单公布
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选条件
(一)由政府批准设立或依法成立、以创业孵化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法人机构,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运营时间3年以上;
(二)拥有一定规模的创业孵化场所、必要的附属设施及配套基础设施,且孵化场所利用率近3年均不低于90%,在孵创业实体近3年均不少于30户,提供的就业岗位近3年均不少于300个;
(三)创业孵化功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政府明确的帮扶创业实体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孵化效果明显,入孵创业实体孵化成功率总体不低于60%,入孵创业实体到期出园率总体不低于95%;
(四)已被认定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发展前景良好,对全国具有示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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