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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质量安全知识

来源:中国县域电子商务孵化联盟发布时间:2016/8/4 16:11:29点击量:

粮食质量和卫生监督检查的种类有哪些?

1、收购检验。在粮食收购中,需经过检验,准确地确定粮食的等级、品质等,依此来确定其价格,以贯彻落实按质论价政策,促进粮食品种结构的调整,发展优质粮食。

2、入库检验。在粮食入库时,要根据检测的粮食品质情况,分类进行储藏,做到不同种类、品质、干湿程度分开,并积极创造条件分等储存。入库结束后,对每个储粮货位,进行全面质量普查复验,建立库存粮食档案,为保管好粮食创造条件。在销售时,可以根据用途来选择合适的粮食,提高经济效益。

3、储藏检验。在粮食储藏过程中,需要进行严格、准确的粮情检测,监测粮食的虫害、霉变情况及其品质变化,随时掌握粮情,指导储藏工艺技术的调整,科学地提出适时轮换的建议,以防止储藏粮食的品质劣变,保证安全储粮。

4、出库检验。粮食出库的去向一般有:直接批量销售或零售、运往异地、出口等,但只要是出库,都必须根据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并准确填写检验单,对出库的粮食负责。

5、卫生指标的检测。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对经营的粮食进行卫生检测。粮食受污染的途径是多方面的,就现状分析,污染源有:有害微生物,如霉变及受污染粮食产生的黄曲霉素等;受工业“三废”如砷、汞等的污染;农药或储粮中治虫药剂的残留;不良工艺造成的污染;有害杂质的混入;工作疏忽造成不能食用物质的混入等等。

粮食质量和卫生监管制度有哪些?

粮食质量和卫生监管制度主要包括:对粮食收购经营者的管理制度、粮食销售出库检验制度、储备粮和政策性用粮监管制度、粮食质量争议处理制度等。

粮食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粮食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其主要作用是服务与把关,即贯彻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政策法规,以科学的方法对粮食流通各环节的商品质量把关,以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

粮食质量监管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是粮食质量监管的主体机构,因此,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质量监管机构,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粮食质量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质量监管与服务职责。具体包括: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粮食流通的质量监管和标准化工作;制定粮食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规划和指导粮食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建设;授权和公布鉴定粮食收购检验能力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制订粮食质量和卫生监督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组织培训考核检验人员,推行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推广有关新方法、新技术、新成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什么是慢性毒害物质?

在一般情况下不引起人体急性中毒反应,而是引起某些疾患或积累性慢性中毒现象。如果某种污染源长期存在,也可能导致严重的疾病。流行病学认为,某些慢性疾患甚至癌症与长期摄入某些有毒物质污杂的食品有关。产生慢性毒害的物质有10类。

1.人畜共患传染病源:有些牲畜疾病能传染给人体,称人畜共患传染病。如炭疽、鼻疽、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猪丹毒和猪出血性败血症、结核病、布氏杆菌病等传染病,发生在猪、牛、羊、马、骡或驴身上,人吃了受这些病原体污染的食物,有可能引起疾病。

2.人畜共患寄生虫病源:有些牲畜的寄生虫病,如囊虫病(绦虫病)、旋毛虫病、猪弓形体病等,也可传给人体。人们食用带有这些病原体的食物,也可能得病。

3.霉菌及霉菌毒素:干燥不完全的食品容易受霉菌污染而发霉,引起食品变质。有些霉菌的代谢产物中含有毒性很强的毒素(称为霉菌毒素)。流行病学认为,其中的黄曲霉和寄生曲霉产生的黄曲霉毒素与肝癌有关联。黄曲霉毒素主要发现在花生、谷物中,但当谷物的水分活度小于0.83或水分含量小于8%~12%时,未见有此毒素。赭曲霉毒素和棒曲霉毒素的毒性问题也已引起关注。已经过不同程度研究的霉菌毒素在200种以上。

4.一般细菌:污染食品的除致病菌外,大量的是非致病性的一般细菌。食品受一般细菌污染的程度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天然食品原料组织内部原来并没有或很少有细菌。食品中的细菌主要来自产、贮、运、销各个环节的外界污染,以及在食品中的滋生繁殖。单位重量或容量的食品中所含的细菌总数目称为细菌总数,而用定量的食品在规定条件下进行平板培养,使适应这些条件的每一个活菌细胞必须而且只能生成一个肉眼可见的菌落,其结果称为该食品的菌落总数,现在被普遍采用作为各种食品的卫生标准。细菌污染是食品腐败变质的主要原因。防止食品腐败变质的重要措施是减少与细菌源接触的机会,控制细菌所赖以繁殖的条件,并对食品进行不同程度的杀菌。

5.有毒金属:有些金属尚未被证实具有生理功能,在正常情况下,人体只需极少量或只能耐受极小量,剂量稍高即可呈现毒性作用,这些金属称为有毒金属。有毒金属来源于土壤、水、空气、农用化学品、工业三废、加工用机械设备、管道、容器、添加剂等,其中以汞、镉、铅、砷毒性较大。

6.农药污染:各种农药直接接触农产品或通过土壤、水、空气又转移给农产品,会造成食品污染。多数农药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毒性,各国都制订有法规、标准,限制农药的品种、施用范围、施用方法和允许在土壤中的残留量。食品加工时要对原料进行必要的清洗和处理,减少农药残留。

7.包装材料污染:包装食品所用的塑料、涂料、橡胶、金属、陶瓷等材料,如果质量不良或使用不当,其中所含的多种化学助剂、聚合物的单体、釉药中的铅盐、煤焦油成分多环芳烃或金属盐类等毒性物质可能溶出,从而污染食品。

8.食品添加剂:大多数食品添加剂并非食品的天然成分,用之失当也可能引起各种形式的毒性表现。各国都有相应的法规、标准,规定食品添加剂种类、限量、使用范围等以及添加剂本身的质量标准。

9.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某些传统的生产工艺要求,产生一些有毒物质。例如,许多食品原料含有硝酸盐、亚硝酸盐及仲胺类化合物,在多种微生物的作用下能促使形成与人类某些癌症有关的亚硝胺类化合物。腌制鱼、肉时,加入亚硝酸盐作为食品发色剂及抑菌剂,加速了亚硝胺的合成。又如传统的燃烧木屑熏烟烧烤食品的方法,也产生具有致癌活性的苯并芘等多环芳烃。近代食品工艺学家已研究出一些新的技术方法以避免产生这类有害物质。

10.污物、恶性杂质:食品生产、贮运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可能混入昆虫、昆虫肢体、鼠毛、鼠屎尿、砂砾、尘土等各种污物和铁钉、细针、金属碎屑、碎玻璃、木屑、油漆等恶性杂质,严重妨碍食品的安全卫生。

食品污染是什么?

食品污染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生物性污染;一类是化学性污染。

生物性污染主要指病原体的污染。细菌、霉菌以及寄生虫卵侵染蔬菜、肉类等食物后,都会造成食品污染。在受潮霉变的食物上,能生长一种真菌——黄曲霉。黄曲霉能产生一种剧毒物质——黄曲霉毒素,这是一种强烈的致癌物质。霉菌毒素的污染,可能是世界上某些湿热地区肝癌高发的重要原因。

化学性污染是指有害化学物质的污染。在农田、果园中大量使用化学农药,是造成粮食、蔬菜、果品化学性污染的主要原因。有些农民在马路上晾晒粮食,容易使粮食沾染沥青中的挥发物,从而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随着社会城市化的发展,人们已经摆脱那种自给自足的田园式生活。许多粮食、蔬菜、果品和肉类,都要经过长途运输或储存,或者经过多次加工,才送到人们面前。在这些食品的运输、储存和加工过程中,人们常常往食品中投放各种添加剂,如防腐剂、杀菌剂、漂白剂、抗氧化剂、甜味剂、调味剂、着色剂等,其中不少添加剂具有一定的毒性。例如,过量服用防腐剂水杨酸,会使人呕吐、下痢、中枢神经麻痹,甚至有死亡的危险。

食品污染是危害人们健康的大问题。防止食品的污染,除了个人要注意饮食卫生外,还需要全社会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

食品安全卫生质量的基本要求

食品的基本要求:食品的安全卫生和必要的营养。其中食品的安全卫生性是食品的最基本的要求。

食品的安全性是以食品卫生为基础,食品安全性包括了卫生的基本含意。即“食品应当无毒、无害”,是正常人在正常食用情况下摄入可食状态下是食品,不会造成对人体的危害。

中国法律对食品安全卫生质量基本要求的规定为: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1、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于具备基本生产条件、能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准生产食品。这就从生产条件上保证了企业能生产出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产品。

2、对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对于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产企业强令实行委托检验。这项规定适合我国企业现有的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能有效地把住产品出厂安全质量关。

3、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实行市场准入标志制度。对检验合格的食品要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没有加贴“QS”标志的食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这样做,便于广大消费者识别和监督,便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检查,同时,也有利于促进生产企业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感。

什么是“市场准入制度”?

所谓市场准入,一般是指货物、劳务与资本进入市场的程度的许可。对于产品的市场准入,一般的理解是,市场的主体(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和客体(产品)进入市场的程度的许可。那么,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就是,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生产销售的监督制度。因此,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是一项行政许可制度。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自2001年开始,首先在米、面、油、酱油、醋五类食品中推行。2003年5月1日起,五类食品中凡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且未加印(贴)QS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2003年下半年,又扩大到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近期,将对包括余下13类食品在内的所有食品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QS”标志代表的内容是什么?

“QS”标志只是实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一个方面,它代表三个内容:企业声明,该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该产品经过国家核定,有市场准入资格。企业证明,这个产品是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企业承诺,食用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时候只要购买加贴有QS标志的产品,就是获得国家认定的放心食品。

质量安全标志是什么?

“QS”是质量安全QualitySafety的英文缩写。它是我国最新实施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志。“QS认证制度”是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食品生产向社会做出“质量安全”的承诺。

评价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指标有哪些?

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主要评价指标包括原粮质量评价指标、成品粮油质量评价指标、储存品质评价指标和原粮卫生安全评价指标。

什么是“粮食质量”?

粮食的质量的概念由两方面构成:一是粮食的基本组成成分及含量,如水分、灰分、蛋白质、脂类、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微量元素等物质,不同的成分与含量决定其营养价值。二是粮食的品质状况,如成熟度、淀粉分子的结构、蛋白质的质量、酶的活性等,不同的品质状况决定粮食的食用品质和工艺品质。

评价粮食质量的好与坏,需要根据不同目的和要求,对其进行科学检测,才能作出综合评价。由于检测的目的和要求不同,检测的指标也不同,这就需要专业的粮油质检机构承担相应的检测任务,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公证性。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公证、准确地评定粮食质量十分必要,也非常重要。

食品

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农产品

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杂粮

杂粮是小宗粮豆的通称,是指除小麦、稻谷、玉米、大豆等大宗粮食品种以外的粮食和豆类,如高粱、谷子、大麦、荞麦、燕麦、青稞、绿豆、小豆、豌豆、蚕豆、芸豆等。

成品粮

成品粮是相对于原粮的概念,指原粮经过加工后的产品,如大米、面粉等。在计算原粮总数时,对已加工成为成品粮的粮食,要按规定的折合率折算为原粮。

原粮

原粮是指收割脱粒后,没有加工和不需要加工就能食用的粮食。我国在计算粮食产量和消费量时,都是用原粮计算的。

粮食

粮食概念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小麦、稻谷、玉米、杂粮及其成品粮;二是大豆、油料、食用植物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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