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配套政策下月实施,或被地方细则架空
由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制定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各地可以根据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然而,部分地方政府可能出台比《暂行办法》更严格的规定。业内人士表示,这存在着对网约车新规的误读。
央广网北京9月1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刚刚过去的中秋节,上海、济南等地的市民发现,网约车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涨价,幅度在5%到10%之间。价格上升的同时,约车却变得更难。有媒体认为,这和网约车司机数量减少有关。
最近一段时间,不少网约车司机选择“跳槽”。一方面是因为网约车平台补贴减少,降低了司机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不断收紧的网约车政策抬高了进入门槛,导致不少车主选择退出。
部分地区出台更严格的网约车管理细则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从10月1号起,网约车驾驶员需要像巡游出租车司机一样参加考试。
此外,由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制定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各地可以根据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然而根据目前透露出来的消息,兰州、济南等地可能出台比《暂行办法》更严格的规定。
根据媒体报道,苏州、上海等地主管部门可能把网约车限定为本地牌照。济南出台的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约车要喷上专有标识。兰州市提出把网约车数量控制在3000辆左右;在价格方面,也将制定一个适合兰州市的合理价格。
以出租车思维管理网约车是对新规的曲解
滴滴公关总监叶耘认为,这是在用出租车的思维来管理网约车。
叶耘说:“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对于(网约车进行)数量管制、价格管制等等原先对出租车进行管理为原型的管理思路。网约车的数量和价格应该是以市场为主导的。”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认为,地方政府在制定配套政策时,存在过度使用行政许可的情况,这是对网约车新规的误解。
王敬波:“现在出现了一些地方政府在制定地方网约车政策的时候,过度设置行政许可,尤其是依赖传统出租车管理中的数量管制、资格设置等,对于网约车实行了和出租车一模一样、甚至更加严苛的管理方式。我觉得这实际上是对中央政策的一种曲解。”
互联网分析师王如晨认为,不少地方政府依仗当地的出租车利益集团,因此为了保护地方势力,网约车的地方细则可能会限制行业的发展。
出租车改革和网约车改革是联动的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顾大松认为,未来网约车应该和传统的巡游出租车联动发展。截至目前,滴滴已经和全国十多个城市的近五十家出租车企业达成战略合作。
不过,顾大松也表示,出租车改革和网约车改革是联动,发展的方向应该是“互联网+”交通的思路,而不能走出租车的老路。
顾大松:“出租车改革和网约车改革是联动的,但是联动往哪个方向?向哪个方向融合发展?可能更应该是往“互联网+”交通这个方向去,你不是说转过来把网约车转到出租车管理的老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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